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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幼儿美术教学质量的评价方法

    评价是幼儿园教育活动整体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对幼儿园教育活动的有关因素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评价应自然地伴随着整个教育过程进行”、“全面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防止片面性,尤其要避免只重知识和技能,忽略情感、社会性和实际能力的倾向”、“承认和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避免用划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幼儿,在幼儿面前慎用横向比较”……

    对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反思以往美术活动中的评价,存在以下问题:

    1.以幼儿习得绘画技能为目标,注重临摹训练,以画得像不像、准不准作为绘画的评价标准,忽视对绘画兴趣、想象力、创造力的培养。

    2.用统一标准,对不同年龄、不同能力、不同个性的幼儿进行评价,忽视幼儿的个体差异和最近发展区,较多地进行横向比较,忽略纵向比较。

    3.评价作品的主动权在教师手里,忽视幼儿参与评价。
    4.比较重视作品结果的评价,忽视在幼儿绘画的过程中给予适当的评价。
    5.忽略评价这一环节,常常是幼儿完成作业后,美术活动就结束了。

    从以上问题可以看出,以往的美术活动评价存在教师的主观性和片面性问题。由于评价存在的误区,严重影响了幼儿在美术活动中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应转换视角,赋予美术活动评价以新的内涵。

    一、理清幼儿园美术活动目标与美术知识技能之间的关系是做好评价的前提

    学习掌握简单的美术知识、技能,培养幼儿初步的表现力,使幼儿萌发审美情趣,是幼儿园美术教育的基本目标。掌握一定的美术知识技能是从事美术活动的必要前提。但由于幼儿园美术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借助美术这一载体,促进幼儿的认知、情感、能力、个性诸方面的有效发展,因此美术知识技能只是一种促进幼儿发展的手段或工具,而不是美术活动的目标,只有把美术作为表现自我,表现自己对客观世界看法的有效工具,才能更好地通过美术教育促进幼儿的发展。

    在美术教育中,教师的首要目标是帮助幼儿顺利地把自己的想法、情感,借助于美术这一载体有效地表达出来。在此基础上根据幼儿的能力、兴趣,在美术的技法、想象、思维等方面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从幼儿美术教育的最终目标这一高度来审视美术活动中的评价。评价时,既不能只重视美术技能,也不是不要美术技能,而是要对其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应把培养幼儿的绘画兴趣、想象力、创造力作为真正反映幼儿绘画能力的重要指标。

    二、了解幼儿的创作意图和认知发展水平是做好评价的保障

    我们评价的是幼儿的绘画作品,而不是一张建筑设计图,我们的对象是3~6岁发展中的幼儿,而不是画家。因此,在评价过程中,教师要找准评价的视角,即充分了解幼儿的创作意图和认知发展水平,全面客观的评价对于维护幼儿参加美术活动的兴趣和积极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应从以下几方面作为着眼点:

    1.幼儿是否乐意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

    应从幼儿在美术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即独立性、兴趣和幼儿美术活动的成果这两方面来作评价。

    2.幼儿能否在自己的作品中表现出童心和童趣。

    幼儿美术作品的童心和童趣是幼儿美术心理特征的体现,教师能否客观评价幼儿的美术活动,关键在于教师能否有效地把握不同年龄段儿童美术表现的心理特征。幼儿的美术心理发展大致会经历涂鸦期、象征期及图式期三个阶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幼儿进行美术表现的形式和内容有所不同。根据幼儿的心理特征评价幼儿美术活动,可以有效地判断幼儿认知及审美能力的发展水平,并能保持评价的客观性。如2~4岁的幼儿属涂鸦期,这一时期的幼儿有乱涂乱画的兴趣,随意画一个不规则的圆,他们会把它看成是一只猫或一匹马。评价这一时期幼儿的作品,只要幼儿能用简单的线条涂画出物体简单的形象,并且伴有语言的解释和叙述,幼儿兴趣高,就可以说是成功的作品。在幼儿各个时期的绘画过程中,我们还会发现一些幼儿的某几张画构思新颖,形式优美,但多数作品是平常无奇的。此类情况是很正常的,教师不要指责孩子画得不好,更不能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他们,若是这样,只能打击幼儿的自信心,甚至使幼儿丧失继续学画的勇气。

    3.幼儿是否掌握了该年龄段美术表现所必须的美术知识和技能。

    幼儿学习美术知识和技能不是美术教育的目的,但一定的美术知识和技能是幼儿顺利进行美术表现的工具,因此教师在评价幼儿美术作品时,需要考虑幼儿能否利用该年龄阶段可以掌握的美术知识、技能,较准确地表现自己的思想。这一评价指标,只是处于辅助地位,必须与前两方面的评价结合。

    三、教师的评价策略是做好评价的关键
 
    对于幼儿来说,社会上其他人对自己的态度显得尤为重要。越是年龄小的孩子,越依赖于其他人。这与年龄小的孩子基本上是处于“镜像自我”阶段有很大的关系,他们往往将成人的评价作为认识自己的重要依据。如果一个孩子经常受到父母、教师的表扬,会使他感到自己有较强的能力,不断增强把事情做好的自信心。反之,如果一个孩子经常受到父母、教师的批评,久而久之,他就会认为自己的能力有问题,看不到自己的力量,从而形成消极的自我评价,产生自卑的心理,认为自己干什么都不行,因此教师在理清幼儿园美术活动目标与美术知识技能之间的关系、了解幼儿的创作意图和认知发展水平的前提下,要把握好评价的方法。

    1.要尊重幼儿,不要急于对幼儿的作品做出好与坏的评价。

    幼儿是一个独立的人,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观察的眼光,教师应尊重幼儿自由的表现方式,以保护幼儿的个性,培养幼儿的求异思维。如:在幼儿绘画过程中许多小朋友无论画哪种类型的画,都要画一个太阳,甚至画“下雨了”天上还画着一个太阳。问之原因,原来孩子认为天上如果没有太阳,就不好看了。这符合幼儿的表现特点,教师要给予正确的评价,要尊重幼儿,让幼儿画自己想画的东西,不管他们画的与现实是否一致。

    2.给予每一位幼儿以激励性的评价。

    幼儿来自不同的家庭,由于环境、遗传、教育的影响,其个性特征与能力有很大差异,因此教师在评价时,要避免用同一标准来评价不同的幼儿,要多做纵向比较。如:小班绘画《小兔吃草》要求幼儿画出许多小草,评价时,教师对能力强的幼儿做这样的评价:“你画得小草又多又嫩,小兔可爱吃了。”对能力弱的幼儿应做这样的评价:“你今天帮小兔画小草了,小兔可高兴了。”这样的评价,给孩子以自信心,让幼儿有继续作画的愿望,使每一位幼儿有成功的体验。评价中也可以提出幼儿的不足,比如说:“如果怎么样就更好”,“还可以怎么表现就更美了”等。

    3.根据不同年龄段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

    小班幼儿年龄小,生活经验、表达能力有限,教师评价幼儿作品时,应多采用拟人化及情境化的语言。中班幼儿具有初步的审美意识,语言表达能力有所提高,教师评价时,可提出一些问题:“为什么要这样画?”引导幼儿边画边想,表达自己的构思,启发幼儿进一步创作。大班幼儿各方面能力发展较快,具备了一定的审美能力及评价他人作品的能力,教师应把评价幼儿作品的主动权交给孩子,适当引导幼儿参与评价,以达 到互相学习,共同分享的目的。

    4.评价要伴随着绘画的过程。

    以往很多教师只重视结果评价,忽视对幼儿绘画过程的评价。《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指出“评价应自然地伴随着整个教育过程进行”。在过程中评价能够给予幼儿及时的点拨,从而激发幼儿的灵感及进一步创作的欲望,如:绘画《太空旅行》,由于很多孩子缺少这方面的知识经验,在作画时,有些幼儿仅画了架飞机,上面坐着个人去空中旅行。有些幼儿显得无从下手,这时教师就应在绘画过程中,及时评价有特点的、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作品,这样不但开阔了其他幼儿的思维,同时也激励了这些幼儿创作出更优秀的作品来。

    幼儿园美术活动评价是提高美术活动质量的手段,要想充分发挥其作用,必须真正明确评价的目的——激发幼儿的绘画兴趣和积极性,使幼儿感受到自己的进步,发现自己的能力和才干,让幼儿体验到成功和快乐,从而促进幼儿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