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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音乐活动的3大教学法

     幼儿园音乐活动的方法是指幼儿园为完成音乐教学目标而采用的手段和方法。

    1、运用语言指导法:

    ① 讲解:

    一般包括讲述和讲解。在音乐活动中,教师运用讲解的方法。主要是为了向幼儿提供各种与音乐学习有关的材料以及加工这些材料的程序和方法。

    ② 提问:

    提问的目的是提取幼儿存有的经验,提醒幼儿关注观察的重点、程序或关系,暗示活动的操作规则,参加运动的身体部位。

    提问的原则:问题应该具有开放性、启发性:应该易于记忆、易于理解、易于回答,有明确的指向性,对小年龄的幼儿不要一次提几个问题。

    ③ 提示和指示:

    运用这个方法主要是为了引导和集中幼儿认识—反应生活的注意方向。除了老师们所熟悉的直接的,完全的指示和提示以外,好的教师还应善于使用眼神、口型、身体接触以及其他各种不完全的语言,甚至噪音音调所暗含的信息来帮助幼儿学习。

    ④ 激发和鼓励

    这种方法主要是激发和维护幼儿参与活动的热情并对自己的学习能力不断增加信心。

    2、运用范例法

    范例具有形象性、具体性、直观性和真实性,在音乐活动中,范例运用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① 示范:

    在音乐活动中,示范主要是指教师用现场的演唱、演奏。做动作表演的方法来向幼儿提供活动的范例。

    教师提供的示范应该是多样化的。教师或其他成人、本班幼儿或其他儿童,自然、社会的各种事物、现象等都应该成为示范者。我们在提供示范时应做到适时、适应、谨慎、灵活。

    ② 演示:

    音乐活动中,演示主要指教师用操作各种直观教具的方法向幼儿提供活动的范例。如:图片、绒板、磁板教具,桌面教具、幻灯、投影、录音、录像、课件等。

    3、运用角色变化法

    在音乐教育活动中,教师需要经常运用自身角色变化的方法对幼儿的学习进行指导。指导方法有“参与”和“退出”。

    ① 参与:主要通过参与的“角色”增强对幼儿学习活动的调控。
    ② 退出:主要指通过角色的变化等措施弱化幼儿自身对幼儿的控制而同时强化儿童对他们自身的调控。(吴晓岑)